四项措施加强财税工作
| 招商动态 |2016-04-16
一是全面摸底。坚持把全面清查摸底作为常态工作,时刻掌握辖区重点税源的生产销售情况。重点加强对房地产业、建筑业进行一次税源摸底工作,确保主体税收不流失。
二是培植税源。坚持把“招商引资”作为发展的“第一要务”,全力以赴“抓”招商,招大引强,招新引优,保证财政存量、财源增量。
三是强化征管。扎实做好各企业税征收工作,对辖区内“跑、冒、滴、漏”等欠税户依法、依规清缴到位,确保勤征细管,应收尽收。将财政税收纳入考核,严格兑现奖惩,实行“一月一通报、一月一考核、一月一奖罚”工作制度,确保赏罚到位,为财政税收保驾护航。
四是严控支出。强化预算刚性约束,督促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,降低行政成本,坚持做到“有预算不超支、无预算不拨款”。